民间投资是扩大有效投入、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支撑,是适应新常态、推进调转促的重要抓手,对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提振投资信心,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省委省政府提出四个方面意见。
一是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全面落实民间投资平等市场主体待遇,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二是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民间资本助力“三重一创”,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国资国企改革,大力支持创新创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金融服务等其他重点领域。三是进一步强化要素资源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民间投资税费等优惠政策,积极拓宽民间融资渠道,有效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支持,发挥产业发展基金投资引领作用,保障民间投资用地需求,加强民间投资人才智力支持。四是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健全政企沟通长效机制,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引导民营企业规范经营,建立完善容错免责机制,营造鼓励民间投资良好氛围,加强政策解读和督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