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是经宿州市民政局注册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宿州市中小工业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培训、中介服务等,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较强;
(三)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专业为经济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汉语言文学类及相关专业;
(五)年龄要求198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期、聘用等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提前在宿州市经信委网站、宿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
2、报名地点:宿州市经信委327室,地址:银河一路宿州市政务中心主楼3楼,联系电话:3022192。
3、报名时,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填写《宿州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可自行下载填写),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三)笔试、面试
1、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在综合评价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宿州市经信委网站上公布,同时采取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笔试内容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公文写作等。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侧重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综合评价成绩将在宿州市经信委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综合确定体检人选。经体检,因身体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选缺额时,按综合条件等额递补。体检内容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考察
宿州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试用期
通过考察及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内将对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学习能力、工作表现、日常行为、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七)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宿州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与招聘对象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在聘用期内,如存在违纪违法、不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等情况的,予以解聘。
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项保险;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并结合工作考核实行有效的增长机制。
咨询电话:0557-3022192
附件:宿州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宿州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
2018年4月20日
附件:宿州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