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监督责任,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深挖 “四风”新动向新问题,确保我委在清明节期间无违规违纪案件。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市纪委文件精神。3月30日下午我委召开机关全体人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会议,会上学习了纪委《关于严明和重申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同时要求,清明节期间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零容忍”态度纠正和查处 “四风”问题。
二是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委机关党委转发了《关于严明和重申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并利用政务公开栏、委微信群转发《通知》精神,做到学习传达不遗漏任何一个同志。
三是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我委切实强化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0557-3024313),对违纪违规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的行动自觉性。